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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次数:    所属栏目:【媒体报道】    时间:2023-04-22

      AOA体育②公司购买的数据中心场地及配套设施,目前工程已如期交付;供货给香江置业的配电产品,一部分用于数字扬中项目建设,货款支付亦无问题。故香江置业具有足够资金和社会资源完成本次关联交易的全部工作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配电设施产品及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配电设施产品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原材料依据当期原材料价格为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有关协议,价格均比照市场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在可控范围内,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10月10日、2023年1月11日、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AOA体育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健先生召集,所有监事会成员均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号:2023-029》】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

      依照《公司法》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聘请3位监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标准,建议公司给予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人(税前)。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3-031)》】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4,217.26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339,815,504.4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4,217.26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815,504.49元。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市场环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伴随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数字技术加速变革,AOA体育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主引擎。“十四五”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AOA体育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较“十三五”扩张了1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演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显。2021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2.5%,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向纵深加速发展。而数据中心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基础,是数字经济的数字底座、数字基石,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同时,受新基建、全面数字化转型及数字中国愿景目标等国家政策带领、以及“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启动建设”等整体规划布局,使数据中心产业无论是在产业规模还是业务收入上都具备良好的前景。根据中国信通院统计数据,截止2021年年底,我国在应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到520万架,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30%。其中,大型以上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增长更为迅速,按照标准机架2.5kW统计,机架规模420万架,占比达到80%。2021年,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收入达到1500亿元左右,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69%,体现了行业潜力。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四部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至此,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按照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8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将作为我国算力网络的骨干连接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开展数据中心与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之间的协同建设;同时,作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战略支点,更好地利用西部的可再生资源,合理分配东西部数据互动,从全国角度一体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据CDCC统计,2021年我国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为50.07%,除华东、华南、华北地区达65%以上外,其余地区大多不足40%,算力资源结构不均衡;平均PUE为1.49,仅华北、华东、东北地区低于平均水平,整体仍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双碳”战略的落地与推进是“十四五”规划阶段的重中之重,数据中心作为“能耗大户”,节能减排为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带来更大挑战。政策上,国家层面发布政策组合拳引导绿色发展,对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地方层面错位布局全面推动政策落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及周边地区的土地、水电资源相对紧张,对数据中心能效及碳排要求更为严格。技术上,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应用,叠光叠储、余热回收等节碳技术快速发展。管理与金融上,业界领先的数据中心通过建立绿色数据中心管理制度及内部碳定价制度促进数据中心绿色转型;绿电证书及绿电交易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发数据中心使用绿色能源,降低碳排放的积极性,促进数据中心绿色升级。

      数据中心涉及建筑、供配电、制冷、机架等基础设施,以及服务器、网络等IT设备,复杂度高,成为技术创新高地。在基础设施方面,液冷、蓄冷、高压直流、余热利用、蓄能电站等技术大规模运用。在建设方面,数据中心PUE仿真设计技术、预制模块化建设、数据中心园区叠光和叠储技术加速应用。在运营方面,AI智能控制、电子巡检、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实现运维更高效、更安全。

      公司业务主要依托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在“三道红线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目前正处于结构性转变的时期,整体行业处于收拢与调整阶段,地产公司能否扛过行业严冬,其销售能力和整体资源及资产配置就显得举足轻重。整体行业格局将打破原本分散的形式,并逐渐向龙头聚集。而未来市场机遇主要来自于政策的进一步解绑和市场需求提升。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房地产行业的上游市场,在当前下游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业务开展都变得尤为谨慎,现阶段倾向于承接履约能力强、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质优项目,同时,对前期未结在建工程加快结算与付款,严控履约风险。而未来建筑业需求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当前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结合我国“双碳”主旋律,建筑行业将会朝着更加环保可持续的绿色建筑方向发展,这将使绿色施工技术及绿色建筑材料和产品的需求量急速增加。其中尤以预制式、装配式、土体改良型等环境友好型绿色施工技术将成为发展重点。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前沿技术不断涌现,建筑业也不会例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是未来建筑业的趋势,将进一步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因此,未来建筑领域对数码、智能轻松可控、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将愈发强烈。

      为适应新变革和新趋势,未来的建筑会向更多功能方向发展。除了传统的住宅和商业建筑外,办公、旅游、体育、健康、AOA体育文化等领域的建筑将发展迅速。各种创意、设计新颖、功能多样化的建筑将会成为市场的新宠。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2-3年内,公司将继续保持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形式,重点推进现有自持数据中心机柜上电交付,具体如下:重点布局IDC投资建设与运营,紧跟国家及行业发展规划。通过全资子公司城地云计算板块整合传统业务积累的资源、渠道、经验等进行数据中心业务布局及储备,打响数据中心品牌。实现覆盖数据中从设计规划、建设、设备制造、系统集成、投资、运维和增值服务的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传统业务内容保持稳定增长,以绿色低碳新技术带动发展,产值稳定增长,提高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实现多维度多元化发展。

      公司目前涉及的主营业务都存在一定的前期垫资情况,尤其是承接的大型项目。另外,公司自持太仓和临港数据中心目前尚处于建设投资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对公司未来整体资金流存在一定的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咨询与施工业务受下游开发商流动性风险及房地产业整体行业形势不稳定影响,针对该业务板块,2022年公司主要以防范外部风险,促进项目回款为重点工作,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另一方面,部分房地产客户受流动性影响,订单需求较少,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未有明显转好,对公司整体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大。

      同时,公司自持太仓及临港数据中心尚处于建设期,为尽快实现机柜上电交付,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是在结合公司未来规划及现状,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未来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同时为应对公司所属行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未实行利润分配是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从有利于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应对行业波动及市场环境环境压力,现阶段留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定,也有助于未来业务的开展。

      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上海启斯”、“香江系统工程”、“香江云动力”); 2、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建设”);3、申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江通”);4、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云计算”);5、上海城地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启斯”)。

      本次担保金额额度: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类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77%。截至 2023年4月2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3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89%。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总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的对外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AOA体育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江系统工程、城地建设、城地云计算、城地启斯因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70%,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时,因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钢管的租赁,预制构件、建材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光电子器件、传感器、钣金件、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金额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所涉及的业务,尤其是承接大型项目,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前期垫资。同时,公司自持数据中心目前处于建设期,不排除未来可能需要发生融资类事项,故需要母公司进行相应担保。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亦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具备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依旧相应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36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66%。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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